吉安县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,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,吉安县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、遵从文明守则,为共同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。
一、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、端庄。外着内衣、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。
二、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。
三、维护公共场所安全,请勿携带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入馆。楼区内严禁烟火。馆区内吸烟须在指定地点。
四、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。儿童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。
五、保持安静,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、戏闹、追逐、吵架、斗殴。
六、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。
七、不得任意触摸、按动消防设施。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,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。
八、非对外开放区域,未经许可请勿入内。
九、请勿在馆区、楼区内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;请勿在墙面、地面乱刻、乱画、乱贴、乱涂;请勿攀摘树木、践踏花草等。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十、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。
十一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