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县图书馆读者办卡须知
1、本馆为公益性服务单位,一切财产为公众所有。请爱护图书馆的所有资料,请勿撕页、污损、勾画、书写、调换等,请勿将内附光盘遗失、损坏,未办理外借手续请勿将书刊资料带出馆外,违者按照《江西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》和《吉安县图书馆书刊资料遗失、污损赔偿规则》处理。
2、本馆“一卡通”凭读者本人身份证办理,卡押金一百元,免费办理。
3、妥善保管读者卡,如不慎遗失,补办时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,并缴纳工本费10元。读者卡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。
4、读者如需退卡,在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和其它欠费后,请持读者卡、本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还押金手续,同时退还卡内余额。
5、书刊音像资料出借不归还时间满2年,本馆将自行注销该读者卡,不再予以退卡。
6、遵守本馆有关借阅规章制度。